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分则之中,对
罚金数额进行规定的情况主要可分为五种类型:
第一,无限制性罚金制,是指刑法分则仅仅明确规定处以选择性的、单独的或是合并的罚金惩罚,而并不强制规定具体罚金数额的上下限,而是将其赋予给人
民法院,让法院在遵循刑法总则所制定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视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自行裁定合适的罚金数额;
第二,指定限制性罚金制,是指刑法分则设定了罚金数额的下线与上线,人民法院只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根据
犯罪行为的实际情况来裁定罚金数额;
第三,比例罚金制,是指以
犯罪涉及金额的比率作为计算 罚金的标准;
第四,倍数罚金制,是指根据犯罪涉及金额的倍数作为计算罚金的标准;
最后,倍比罚金制,则是结合了按照犯罪金额的比例以及倍数两个方面为参照的方法确定罚金数额。《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
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