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生
交通肇事行为,具备以下任一情况者,将涉嫌构成交通
肇事罪,并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首先,事故致使一
人死伤或三人以上重伤,且负有全部或主要事故责任;其次,导致三人以上死亡,负有相同等级的责任;最后,如果
公共财物或他人财产遭受了直接损失,同时负有全部或主要事故责任,但无力支付超过三十万元的
赔偿金额。对于交通肇事引发一人以上重度伤害的案件,假设其负有全部或
主要责任,并且存在如下任一种情节的话,将按照交通肇事罪进行定性裁决:第一,在饮酒或者吸食毒品之后驾车的;第二,没有驾驶执照随意开车的;第三,明明知道
机动车辆的安全设备不全或者安全零件失灵还继续开的;第四,明知是未经注册或者已经过期的
机动车还勉强上路行驶的;第五,不顾及
超载的严重性继续驾车的;第六,为了躲避法律追查,故意制造车祸现场然后逃脱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