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宣告
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关于未成年子女的
监护权分配,需遵循如下原则:
首先,对于不足两周岁的
未成年人,应优先考虑将其交给母亲
抚养;
其次,已年满两周岁的孩子,如果父母双方未能就监护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则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以确保将最大化地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为主旨;
最后,当未成年人生长至八周岁以上时,他们的真实意愿应该得到充分尊重和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