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该外人务必得承担
刑事方面的责任和惩罚;
随之而来的是民事层面的问题,然后才是他的最终离境事件。
若这位外国朋友遭受了主要
刑罚(不包括
死刑在内)并且被附加了要求离开本国的命令,那么这里就涉及到需等待完成主要刑罚之后才能正式启动
驱逐出境程序。
然而,如果这个外国人仅受到了
附加刑罚(比如罚款或财产惩罚等)以及需要离开本国的要求,那便需在交付
罚金或者财产被国家依法没收之后,方能结束这场法律纷争并顺利离境。《
刑法》第三十五条
对于
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