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
婚前财产的占用情况,是否可以选择
报案解决呢?通常来说,夫妻之间对婚前财产的占用问题无法通过
报警进行处理。
当夫妻在
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若一方向另一方隐匿、转移、出售、破坏或挥霍
共有财产,或者制造
虚假的
共同债务意欲侵占对方财产时,被侵犯权益的一方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
分割财产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夫妻某一方若有意隐藏、转移、销售、毁坏或浪费共有的财产,甚至
伪造共同债务图谋占用另一方财产时,在
离婚分配
共同财产之际,将对该施害者减少或不予分配其应享有的财产份额。
其次,关于提前占用
婚后财产是否可能构成财产侵占罪呢?所谓财产侵占罪,即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非正当手段将他人交由本人保管的财物、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据为己有,并且
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
违法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对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经过非法途径转为个人所有,且金额达到了较大范围,而拒不归还原主之人,将会遭受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罚金之惩戒;
如果侵占行为额度过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面临着两年到五年间的有期徒刑,并附带相应罚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