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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死缓会限制减刑吗

在我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不必然会受到减刑的限制。对于那些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累犯,以及因恶意杀害他人、强暴妇女、抢夺财物、扣押人质、纵火、爆炸、投掷危险物品或参与有组织的暴力行动而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者,人民法院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等因素,可同时决定是否对其实施限制减刑。通常认为,死缓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刑法惩罚,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其存在极大地缩减了死刑立即执行适用范围,同时更加有利于促使罪犯积极悔罪改正,重新做人。《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最新修订: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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