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妇
离异且子女尚未降生的状况下,有关
子女抚养权事宜并不会立即做出判决,需要等待孩子降临人间之后,再由双方针对孩子的
抚养问题进行深入的商榷或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解决。
在
离婚案件中,涉及未满两岁的子女
抚养权问题时,优先考虑由母亲作为
监护人进行直接养育;
至于年龄超过两周岁的子女,倘若双亲未能就抚养问题达成相应的共识,需交由当地法院依据案情具体情况,本着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而对于年满八周岁的子女,则应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