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欠债者将其财产转移至其亲属,
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这一转移行为。
如果
债务人私自、无因地处置自身财产,以此来妨碍或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利益,那么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
民法院对债务人的行为进行撤销。
当债务人以明显违反市场规律且不合理的低廉价格进行财产转让,从而严重影响到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若债务人的相关相对人对此事情况有所知晓或理应熟知是,那么债权人同样可以依法请求法院对债务人的行为进行撤销。
被撤销的行为即视为从始至终都未产生过
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
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
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
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