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侵权行为中,若涉及到对商业信誉的侵犯,一旦涉嫌行为已经完成或者是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法院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的判决可能会是这样的:
行为人须对其所捏造并散布
虚假事实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这些虚假事实必须不利于他人的商业信誉,并且这种行为必须已经对受害者造成了重大的
经济损失,或存在其他任何性质严重的情节,行为人将会受到相应的制裁,这包括两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留等
刑罚处理方式,同时还可能会被追究金钱上的
罚金。
而如果这种侵权行为是由某个单位实施的话,那么该单位将要承担罚金责任,并对指使其行为的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
责任人员进行同样的
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