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涉及到在货币兑换过程中采用
伪造货币进行非法交易的行为,会依法追究相关
责任人的
刑事责任。具体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此类行为将可能受到如下严厉
处罚:首先,倘若
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金融机构
从业人员承担了以假币交换真币的罪责,那么其将会面临至少三年至最高十年的长期监禁,同时需要缴纳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金;其次,若行为人通过此种手段获取的货币额度过大,或者伴随其它更为严重的情节如
多次作案等,那么其将可能遭受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乃至不定期
徒刑的惩罚,与此同时还需缴交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没收全部
个人财产;最后,对于那些情节相对较轻的
犯罪分子,他们所面临的惩罚主要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许
拘役,以及在权利范围内上交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