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被拒绝接受的关键情况通常涵盖(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提交申请的文件必须齐全完备,比如清晰准确的
商标图案样本以及申请人身份决定性文件的副本。
其次,如果以
书面形式提交申请,那么申请书需要准确无误地打印出来不能手写或者油印。
此外,如果没有严格遵循指定的
申请书格式也有可能面临拒绝受理的风险;
同样的,未经授权随意更改申请书格式也是不予受理的原因之一。
还有一点就是申请书上必须填写清楚所有的产品或服务
类别名称。
在语言使用方面,如果申请书不是用中文书写而是外语,那么就需要同时附加一份由合格翻译人员出具并盖有申请人、
代理机构或者翻译
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当然,如果由于申请书填写错误而使得无法识别申请人的名称与地址的话,该申请也是会被拒绝接受的。
另外,申请人姓名、盖章或签名以及所附的
身份证明文件内容如果不一致,同样可能会引起问题导致不予受理。
最后的一些不可忽视的因素涉及到商标图案是否符合
商标法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例如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或颜色组合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也不适用于商标法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等情况。《商标法》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
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
商标争议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