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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使用权归属依据使用情形而定。注册人自行使用时,商标使用权归注册人,注册人对注册商标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能在核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
2.当注册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时,被许可人在约定范围内取得使用权。许可人要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需在商品上标明自身名称和商品产地。
3.若发生商标权转让,受让人自商标局核准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和使用权。
解决措施和建议:注册人自行使用时应规范使用,维护商标权益;许可他人使用时,要严格监督商品质量;进行商标权转让时,及时办理核准公告手续,确保受让人合法获得使用权。
2026-02-09 12: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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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商标注册人自行使用时,其作为权利主体,对注册商标拥有专用权,这种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注册人可依自身意愿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运用该商标,这是商标直接归属的一种常见情形。
(2)当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时,被许可人能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获得使用权。同时许可人有监督商品质量的责任,被许可人需标注自身名称和商品产地,这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和市场秩序。
(3)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从商标局核准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及使用权,权利主体发生了变更。
提醒:商标使用中,无论是自行使用、许可使用还是转让,都要依法依规进行,未按规定标注信息或未履行监督义务等可能面临法律风险,不同情况对应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获取专业分析。
2026-02-09 12:01: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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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商标注册人自行使用情况,注册人要明确自身对商标的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可正常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同时要注意规范使用,避免因不规范使用导致商标权益受损。
(二)当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时,许可人要切实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要严格按照约定范围使用商标,并在商品上标明自身名称和商品产地。
(三)在商标权转让时,受让人需关注商标局核准公告时间,自该日起正式行使商标专用权和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2026-02-09 10:47: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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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注册人自行使用,其对注册商标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可在核定的商品或服务上用该商标,使用权归注册人。
2.注册人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被许可人在约定范围获使用权。许可人要监督商品质量,被许可人需标明自身名称和商品产地。
3.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自商标局核准公告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和使用权。
2026-02-09 09:4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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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商标使用权归属依具体情形而定,自行使用归注册人;许可使用时被许可人在约定范围取得;转让时受让人自核准公告起享有。
法律解析:
商标注册人依法对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其自行使用时自然拥有商标使用权。若注册人通过签订许可合同,允许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被许可人能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获得使用权,同时许可人有监督商品质量的责任,被许可人要标注自身名称和商品产地。在商标权转让情形下,受让人自商标局核准公告日起便享有商标专用权与使用权。了解这些规定能帮助大家明晰商标使用权的归属规则。若你在商标使用方面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可随时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9 07:53: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