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房屋拆迁专题 > 拆迁房归谁所有

拆迁房归谁所有

1.若被拆的房屋属于私人所有,且该所有权由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登记前就已经获得,那么这类拆迁安置房屋应视为其中一人的个人私有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
2.如果被拆的房屋同样属于私人所有,但其所有权在夫妻正式登记结婚后才得以获取,同时拆迁安置房屋与原房产之间的差价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所支付的,那么这类拆迁安置房屋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3.在夫妻关系中,若被拆房屋系另一方父母的专属私有住房,经过婚后拆迁,把安置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了夫妻一方的名下,并且被拆房屋与安置房之间的差额是通过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那么这类拆迁安置房应视作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在离婚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配。
4.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承租的公共住房在婚后经历了拆迁,新的安置房屋所有权尽管登记在了同一方的名下,但仍需认定为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当面临离婚问题时,必须依据相关法规严格进行分配。
5.最后一个例子是关于夫妻一方父母在婚前承租的公共住房,在婚后经历了拆迁,安置房屋的所有权也是登记在了同一方的名下,然而,如果这笔差价是通过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则此类拆迁安置房也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新修订:2024-06-0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