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动物园保管动物的
侵权纠纷中,通常通过
过错推定原则来进行责任判定。
具体而言,原告仅需提供
证据证明动物园存在侵犯其权益的不当行为,并且已经对自己造成了实际损害,同时证明这两者之间具备直接且必然的因果关联性。
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推定动物园方在此过程中具有过错,除非该方能够拿出充分的证据加以否定。
如果动物园不能够证明自己在此类事件中所负有的管理责任,便应当承担相应的
侵权赔偿。
不过,倘若动物园能证明已谨慎履行其管理和保护义务,则无需为相关
侵权行为负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
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