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受
欺诈而履行了某种
民事法律行为,即受欺诈方,可向相关机构提出撤销该行为的申请。
在申请获批之后,原告与被告均需将由已被申请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获得的财产归还给对方;
如有任何一方无法返还或者偿还该财产,则需对另一方作出相应的现金补偿。
更进一步而言,若通过调查发现确有
欺诈行为发生,那么施加不当行为的那一方可酌情向遭受欺诈影响的受害者支付所有相关的
经济损失费用。《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