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合同签署之后装修公司临时要求客户额外付费的状况时,业主首先需要明确了解所签署的装修合同内部是否具有相关约定条款。
如果双方在签订正式的装修合同之际,早已对此类情况下可以选择
解除合同的事项进行过详细商讨并达成共识,那么在此基础上,业主完全具备废止装修合同的合法权利。
然而,若在签订之初未在装修合同中对此问题做出相应规定,此时装修公司如提出突发性的、不合法理的临时增加装修价款要求,业主有权向当地有权威的工商物价管理部门投诉并反映相关事实和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