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应根据孩子实际需求、支付方的经济能力以及所处城市的平均生活水准等因素来进行综合判定。
鉴于经济的不断发展可能对生活水平产生影响,再加之支付方的经济收入亦存在波动性,所以即便已签订
抚养协议并作出判决,在必要情况下,子女仍有权向上述任何一方家长提出
增加抚养费的合情合理诉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