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在离世之后,其所欠缴的税务必定要全额归还,这其中就需要利用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作为还款来源。
根据我国法律明文规定,遗产所有权人在进行资产分割时需优先抵扣并清偿被
继承者应当承担的各项税款以及
债务。
倘若遗产的处分早已执行完毕,那么便需要由那些继承了被
继承人遗产份额的继承人,按照遗赠财产价值的上限限度来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
拖欠的税务款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