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明了以下民政
离婚程序与
法院离婚程序之间的主要差别:
首先,离婚程序有所差异。
其中,通过民政局进行
协议离婚有显著优势,有空间让双方迅速融合意见,从而能够随时随地领取
离婚证书。
然而,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的话,程序会显得更为复杂,需要涉及到
立案、开庭和作出审判这几个环节。
其次,在经济成本上也存在相当程度的差异;
第三,在协议履行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最后,在内容审查方面,二者也各具特色。《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