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实践中的经验判断,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自身权力行使的界限,开始擅自干预不该由他们负责处理的事务或是违反相关
法规进行处理时,并且其行为已经导致了公共财富、国家整体利益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直接
经济损失,或者是导致了企业或公司的利益损失严重到足以引发破产或者重大亏损状态的话,我们便可以判定此种情况构成了
滥用职权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
玩忽职守,致使
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