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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一直不批捕还会不会被起诉

即便检察部门未能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当事人仍有可能面临指控。前提是在公安部门完成全面而有力的调查之后,已积累充分证据并呈交至检察院,提出审前起诉程序。在此情况下,如果检察院能清楚认定犯罪嫌疑人为罪犯,依据严格法律规定,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则检察院依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进行诉讼程序逮捕仅仅属于一种刑罚强制措施,并不直接关联到最终是否构成指控的决定。因此,即便是检察院未批准逮捕,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当事人将免于法庭的指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最新修订: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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