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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如何判刑

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这一专门罪名
然而,在实践中,倘若自然人或单位触犯了针对计算机网络服务的渎职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等渎职行为将被归类为“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根据此种罪行的量刑标准违法者需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事责任,同时还必须接受罚金的惩罚(可单罚也可以双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情形严峻,触犯上述罪行的单位也可能会成为被告方,而此时法院将对单位施以罚金的处罚,并且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先前所述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追究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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