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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是否属于立功

揭露同案犯的协同违法行为并不能被视为建立了功劳。在刑法中,所谓“立功”是指犯罪分子主动向司法机构揭露、检举他人严重犯罪行为,为破获其他重要案件提供关键线索;有效防止或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积极配合司法部门,成功捕获其他重大罪行嫌疑人员(不仅限于同案犯);对于国家及社会发展有显著贡献等表现形式。《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新修订: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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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吕沅锦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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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沅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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