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投案脱保认定自首吗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投案脱保认定自首吗

刑事犯罪发生之后,犯罪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投案并自愿且诚实地交代其全部罪行的行为,可视为自首。针对这些自首的犯罪人类型,法律拥有相关的从宽处理条例,比如可以减轻其相应的刑事责任,甚至在犯罪情况相对较轻的前提下,还能考虑给予无罪释放的可能性。然而,被起诉或采取了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们以及正在服刑的罪犯们,如果能诚实地坦白出,经执法机构尚未得知也未掌握的他们个人的其他相关罪行,那么同样可以被认定为自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犯罪者在投案后因某些原因而脱离保护,这种行为并不符合自首的定义和要求,因此这样的情况不能视为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最新修订:2024-05-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