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孕期阶段,同样允许
解除婚姻关系。
若您决定寻求
离婚之途,两方
当事人可选择协议协定终止婚姻关系,亦可由女方主动向当地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而启动
离婚程序,然而,通常情形下,男方不具备主动发起离婚请求的资格。
关于
协议离婚方面,仅需你们夫妇二人在达成离婚共识并就此与财产划分以及子女抚育相关事宜初步协商妥当之后,亲自前往具有
管辖权的民政部门
办理离婚相关手续得以实现。
另如需采取
诉讼途径达到终止婚姻关系的目的,倘若双方未能协商解决分歧,可依法通过
诉讼离婚程序进行解决。
对此,离婚的原告方需提供其本人
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结婚证书以及纸质版的
起诉状,前去当地法院申请
立案工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
提出离婚;但是,
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
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