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
物权可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
担保物权三大类。
其中,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土地及其附着物、动产等享有全面性的控制、运用、获取利益以及处分的权力;
其次,用益物权则是指,权利人对于被他人所拥有的土地及附属物或者动产等,依据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以及获取利益的权力;
最后,担保物权则是指,当
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到期
债务或者出现了双方约定的
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况时,担保物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
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力。
《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