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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物权种类

在中国,物权可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三大类。
其中,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土地及其附着物、动产等享有全面性的控制、运用、获取利益以及处分的权力;
其次,用益物权则是指,权利人对于被他人所拥有的土地及附属物或者动产等,依据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以及获取利益的权力;
最后,担保物权则是指,当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债务或者出现了双方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况时,担保物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力。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最新修订: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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