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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需要退还彩礼吗

根据相关规定,在出现以下情形时,便有权利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并追回彩礼:
(一)男女双方在尚未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正式的结婚注册手续的状况下,由于他们至今未被赋予合法夫妻的身份,因此这种情况下,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归还彩礼;
(二)若当事人已经完成了结婚注册手续,但是双方尚未开始一同生活,其中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要求撤销婚姻并返还彩礼;
(三)一方若因为另一方在婚前给予的彩礼,导致其现今的物质生活条件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况,对方则负有法定责任归还彩礼,这需要其所承受的经济压力必须超过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承载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新修订: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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