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争时期,针对无辜居民实施伤害或强取其财产的
犯罪行为被冠名为“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此种
违法行为是在军事领域内的特定情况下产生,它涉及对无辜平民的生命进行残忍剥夺以及对其财产进行
非法侵占的行为。
当涉及到此类
犯罪时,需要按照以下具体的
量刑规范进行判决:
首先,对于犯罪程度较轻者,即仅涉及轻微人士伤亡和少量
财务损失的情况下,罪犯将面临最高为五年的
有期徒刑处罚;
其次,如果罪犯的行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如出现众多人员死亡或大规模财产损毁等恶劣情形,那么他将会受到五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惩罚;
最后,假如罪犯在犯罪过程中表现出极其严重的恶性,例如大规模杀戮和强奸等极端暴行,则会被判以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有期徒刑,甚至可能判处无期
徒刑乃至
死刑。《
刑法》第四百四十六条
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