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满18岁的
未成年人实施
盗窃行为所进行的司法处理流程如下:
当涉及到满16岁的青少年触犯盗窃罪行时,应当在对原
犯罪行为判处
法定刑罚的基础上,应酌情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
其次,对于盗取公私财物,在金额达到特定数额(例如1000元至3000元以上)、次数达到频繁程度(如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等)以及存在携
凶器作案、
扒窃行为的情况下,均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刑事惩罚,同时附加处以
罚金;
进一步而言,对于
犯罪所得达到巨大规模(例如金额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或者出现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犯罪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依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罚金;
而若犯罪所得金额高达特别巨大(例如金额在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并且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罪嫌疑人则需接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的
刑事审判,并在此基础上依情节轻重处以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再次,关于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所设立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及“
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准则,即对应盗窃财物价值范围较大的应该认定为前者,相应的巨大和特别巨大则分别为后者。
最后,各省级高级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在参考上述金额幅度的基础上,制定具体适用的执行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