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对于财产取证调查我们需格外留意以下几点:
首先,务必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正当、合适的方法对涉案相关事项进行深入调查;
其次,必须时刻关注资产变动的动态,有效防止配偶方采用不法手段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
最后,对于获得的重要证据与资料,务必要妥善保管并采取严密措施确保其机密性与备份安全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