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同犯罪的体系中,从犯概念所涵盖的范畴是对于起到次要或是辅助性作用的罪犯的统称。
值得我们留意的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规定,对于这类从犯,应视情况予以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甚至可以在某些情形下给予从轻处罚。
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安排,确实有着其严谨而细致的法律依据,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与主要罪犯相比较,从犯在犯罪行为中所展现出的主观恶意和客观危害程度均相对较轻。
基于这一事实,我认为我国刑法对于从犯的量刑原则具有相当高的科学依据性。《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