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拆迁补偿协议会采用一式四份的形式,分别由
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以及当地负责拆迁事务的政府机构(也即是我们常说的
拆迁办公室)持有。万一在签订合作后不慎丢失相关协议文本,
当事人需携带本人的派出所户口簿证明,个人
身份证件,以及拆迁补偿协议中所提及的被拆迁
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该地的拆迁办公室,或者向其上方的监管部门申请借阅并复印一份备份以防不时之需。《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
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