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拒付扶养费用问题的解决策略:首先,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协商方式离婚,那么未承担未成年人子女抚养责任的一方不应支付相关费用,而另一方有权以最初的协议约定作为有力证据诉诸法庭,请求法院裁定并确认对方应当尽到的抚养责任和义务。
其次,在婚姻纠纷案件中,倘若一方未能按照法院裁判所定义的期限履行其应给付的抚养费用,那么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实施强制执行程序。《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