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合同双方通过友好而诚意的协商,可以达成共识以变更或修订原先已经签署过的合同条款。对于已经签署的合同中存在的明显错误,同样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调整和修改。在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对于有误之处双方需要及时进行修正、补充完整,最后还需签署并盖上公章以明确表示同意。同时,由于重大误解引起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拥有提出上诉至人民法院或者申请仲裁机构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如果已经签署的合同中存在由重大误解导致的错误,相关方就有权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申请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