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成都盗窃罪最新标准

成都盗窃罪最新标准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我省对盗窃罪执行标准的明确规范——川高法【2013】362号文件,该文件借鉴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同时结合四川省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盗窃罪数额具体执行参照准则。
首先,这份通知对于“数额较大”的定义进行了详细说明。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1600元以上的,将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而在自然环境相对恶劣的牧区,窃取牛羊以及马匹价值超过3000元以上者,亦将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其次,针对“数额巨大”的情形,该通知也做出了明确。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了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将被认定为“数额巨大”。另外,如果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更进一步提升至人民币35万元以上,那么即可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最后,即便行为人实施了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犯罪行为,且情节较为严重,也要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其中包括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将面临罚金或没收其全部财产的惩罚。需要指出的是,这个定义中的“数额特别巨大”是指金额在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
本罪的客体主要是对公私财物的所有权造成侵害。而侵害的对象通常是国家、集体及个人持有的财物,尤其注重的是动产方面。然而,当这些动产依附于不动产之上,并且可以脱离不动产独立存在时,比如田地里种植的农作物、山坡上的森林、建筑结构上的窗户、门等等,都属于本罪规定的可以作为侵害对象的财物。此外,像电力、煤气这样的能源类物品也可以列入本罪的范围之内。《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最新修订:2024-05-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