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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离婚条件有哪些

法定的离婚条件有哪些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5-26 15:55:20 已帮助25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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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离婚条件有哪些
(1)行为人有多次婚姻行为或者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仍然与其他人保持着不正当关系共同居住;
(2)行为人大胆参与实施家庭暴力、虐待以及遗弃未成年或者成年家庭成员的恶劣行为;
(3)行为人沉迷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并且在被教育后仍屡次犯同样错误;
(4)双方因为情感问题而分开生活达到两年的时间;
(5)其他所有能够严重影响夫妻关系和睦的各种情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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