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具体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提出专利申请;其次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收件并存档;随后进入初步审查阶段;紧接着是进入到信息公开阶段;紧接着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在进行实质审查之后;最后获得了批准;根据要求,申请人收到专利权授予通知后,需要遵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