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适用合同诈骗罪进行量刑时,必须综合参考每个案件所涉及的细节因素以及被告人对于过错、忏悔程度的认知与表达,以及是否展现出积极的行为举止如向受害者诚心退还赃款或赔偿损失等元素,以便做出最终判断。
通常,我们可以将合同诈骗罪的刑期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宽泛范围:
三年以下,三至十年,以及十年以上甚至无期。
例如,当某人以合同为工具进行诈骗,获取了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此行为导致的财物损失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他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还需要面临罚金的惩罚。
若是单位实施了类似的犯罪活动,我们将对单位予以罚款,而对那些对单位犯罪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及合伙人进行个人刑事责任追责,按照个人犯罪的法律规定加以审判与惩戒。《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