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行为中,若借款利息超出了该笔借款在签订合同时所对应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水平,便可以被有理由地视为高利贷范畴。
而所谓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则特指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意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月度不定期颁布的相关利率标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明确指出,此项法律规定仅适用于民间借贷领域,不包含拥有合法牌照的各类金融机构。
因此,对于这些金融机构而言,依然需要依照其原来的利率标准执行,即不超过年利率24%的范畴,例如"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信用贷款"等情形均属此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