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醉驾引发的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若对指控认罪但反对罚金的上诉,其相关的法定上诉期规定如下:
对第二级审判法院所受理的上诉及抗议申请案件,均需在法律限定的时间内提出。
对于对判决结果持不同意见的上诉及抗议案件,其上诉期与抗议期相较于裁决更为严格,分别为十日以及五日。
在此类情况下,上诉与抗议的期限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开始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条
上诉、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
对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附带民事部分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也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