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按照如下严谨的步骤来妥善处理交通事故事宜:
首先,保持车辆静止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妥善保护;
其次,由被保险人或受害者主动联系保险公司以及时通报情况;
然后,耐心等待保险公司的答复,让他们详细告知您关于赔偿程序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具体信息;
接下来,请您将与此次事故相关的所有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最后,在保险公司完成核定后,我们会尽力与您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并尽快支付相应款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