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若买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提取货物,将会被视为构成违约。
这种未按期提取货物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延迟履行的表现形式,亦即未按照承诺的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若买卖双方事先已经达成过关于卖方迟延履行提货义务方面的约定,或者双方就此问题进行了友好磋商并达成了共识,认定买方有权延迟履行,那么买方将不会被认定为违反了合同约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