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侵权纠纷的案例中,若涉及到财产方面的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
然而,当该案涉及婚姻、收养等事项时,通常情况下这些案件是无法通过仲裁方式予以解决的。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合同纠纷以及其他有关财产权益的纠纷都可以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以寻求公正的裁决。
然而,以下类型的纠纷则无法通过仲裁来解决: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相关纠纷;
(2)依法应由行政机关负责处理的行政争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