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个人之间的借款费用,其最高额度不得高于双方签订合同时所参照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只要在此限定范围之内,那么相应的借款利息就属于法律所保护的范畴。
利息作为货币在一段时间内被使用所产生的费用,通常是指货币持有方或债权人因向他人提供货币资金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或债务人那里获得的一种回报性支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