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若有其它法定文件佐证该房屋确属被执行人所有,则该房产可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然而,对于被执行人名下仅有的房产而言,只有在被查封之后而无法实施拍卖。
倘若未能提供充足证据证实无产权证房产属于被执行人财产,则不得予以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