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重纪念品遭到他人蓄意破坏,那么这个礼品的主人有权诉求精神损失补偿金。
这是因为在一些特别重要的纪念物品里,它们不仅代表了物品本身的价值,还承载了许多人格象征和特殊的情感因素。
当这类珍贵物品受损时,往往会对它的主人的人格尊严产生严重伤害。
正因如此,这些物品的拥有权人才有权利向恶意破坏行为人提出要求,以寻求精神上的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