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所犯下的抢夺罪行,法律会做出如下判断和量刑:
首先,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且需同时进行罚金的惩罚;
其次,如果犯罪行为涉及到数额巨大或是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那么量刑的标准将会上升至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要接受罚金制裁;
最后,当犯罪行为触及到了数额特别巨大或出现了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法庭将可能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缴纳罚金或没收其财产。
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应该理解,法律会对这些未成年人给予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