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疑似问题发票,实际上是可以进行抵扣勾选的。
然而,对于那些处于异常状态(例如,发票状态显示为已作废、已失控、已红冲等等,同时管理状态又被标记为非正常)的发票来说,是无法执行勾选操作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勾选为用于抵扣的发票,系统默认为全额抵扣。
如果在实际情况中,这些发票并没有全额申报抵扣,那么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有效抵扣税额。
此外,已经勾选过的发票,也是允许撤销勾选的。
在申报期间内,您可以通过进入“抵扣勾选统计”模块来进行申请统计,此时系统将会锁定当期的勾选操作。
若您还需要继续勾选发票,则可以在撤销统计成功之后继续进行发票勾选或者撤销勾选的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