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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害财物罪立案标准河南省

故意损害财物罪立案标准河南省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
2024-05-25 10:30:02 已帮助24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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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害财物罪立案标准河南省
在河南省内,疏忽损及他人财产并造成数额颇大的经济损失,或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已形成事实的,都将被视为立案追诉的对象:
首先是给公众和私人财物带来的经济损失超过了五千元人民币;
其次,毁损公私财物的次数在三次以上;
再次,当个体有组织、有预谋地煽动三个以上的群体公开破坏公私财物时;
最后,如果有任何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也会被视作立案追诉的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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