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立案专题 > 寻衅滋事罪立案是否需要证人

寻衅滋事罪立案是否需要证人

寻衅滋事罪立案是否需要证人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
2024-05-25 10:00:07 已帮助207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寻衅滋事罪立案是否需要证人
1.并非绝对必要。
在侦查过程中,若案情事实清晰明确,且相关证据真实可靠、充足完整,便可依法判定被告人为犯罪嫌疑人,无需依赖证人证言,同样能给予其相应的定罪和量刑处理。
2.仅需满足以下条件,便可进行立案调查,无需附加证人证词作为必需条件:
案件事实明晰无误,证据确凿充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足以认定被告人为罪犯。
3.若证人证言与被告人口供相互吻合,可将其视为定罪证据之一;
然而,若仅有单一证人证言,缺乏其他证据加以证实,通常无法据此对被告人为罪行进行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9